• 索引号:00000111/2022-1971665
  • 统一登记号:XYDR-2022-01008
  • 发布机构:湘阴县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2-07-13
  • 信息时效期: 2027-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湘阴政办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7-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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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DR-2022-01008

湘阴政办发〔202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岳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总量持续增长。2022年力争全县新设市场主体11000户;到2025年,力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0840户,其中企业13879家、个体工商户559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个。

(二)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三园一区建设支撑更加有力。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超过97家、50家、143家、4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超过300家、100家、6家、20家。

(三)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到2025年,全县上市公司超过2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超过2家、26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1个,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家。

(四)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力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领军企业倍增计划”和工业强基工程,以工业“四基”领域和现代信息产业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链群建设,着力打造城市智能装备、智能交通、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等产业集聚区。深入开展新增规模工业行动,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联、贸促会、税务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面向产业链企业,扎实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帮助企业抓产学研合作、引人才、上项目、融资金,培育一批财税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湖南省、岳阳市部署科技金融举措,探索推出科技融资惠企举措,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市监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三)培育发展外资外贸企业。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外资政策支持力度,开展产贸融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大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机制,推动外贸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贸促会、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四)培育发展农业市场主体。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发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培育壮大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2家,农业股改挂牌企业达到35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商务粮食局、林业局、市监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五)培育发展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新型消费热点,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乡村电商,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探索设立并用好物流产业基金,着力引进物流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监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六)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用新兴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旅游行业,加快文创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着力培养文化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星级农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达到65家。(牵头单位:县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七)培育发展服务业市场主体。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现代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研发设计、基础检测、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体验消费、共享消费、夜间经济、养老托幼、医养健康等新热点,提升我县服务业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市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八)培育发展建筑业市场主体。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工程总承包。鼓励央、省企业和岳阳外优秀建筑业企业落户湘阴,共同参与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我县主流建筑业企业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业企业做优做精、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建设施工领域设计、勘探、监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类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九)培育发展上市公司。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远大资源、金为新材、湖南铂固等5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三、主要举措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

1.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畴,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2. 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关于“承诺即入制”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发改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3. 畅通退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严格执行湖南省、岳阳市工作部署,规范优化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制度,完善撤销登记制度,探索推进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和企业歇业制度,落实省、市关于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部署。(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梯度培育企业,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 大力推进“个转企”。落实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严格执行省、岳阳市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到2025年,全县实现个转企新增160户。(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2. 大力推进“小升规”。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加强对现有规上企业的指导服务,建立入规企业培育库,促进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帮助和引导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3. 大力推进“规改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改制工作指导和培训,鼓励成长性良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监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高新区、各乡镇街道配合)

4. 大力推进“股上市”。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制度,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交流合作,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稳步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企业海外上市。(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法院、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三)精准实施助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优惠政策,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银税互动等行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岳阳市关于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措施,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人民银行湘阴支行、各乡镇街道)

2. 提高助企纾困实效。落实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用好政银企融资对接、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支持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发挥好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健全担保体系,增强融资功能。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地成本,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关于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相关工作措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湘阴支行、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监局、税务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3.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工作;整治相关服务行业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范围收费、无公示收费以及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4. 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深化商标、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牵头部门:县高新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供电公司、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 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司法局、商务粮食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2.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商务粮食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3. 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湘阴支行、税务局、科技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市监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教育局、税务局、优化办、工商联、贸促会、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供销社、人民银行湘阴支行、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市监局,由市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高新区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各部门具体方案、措施印发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定期跟踪督查,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

(四)加大宣传推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创新、创业、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氛围,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附件:1.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2022—2025年)

附件1

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名称

2022年(新增)

2025年(实有)

1

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

12688

70840

县市监局

县优化办、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湘阴县支行、税务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企业

1802

13879

个体商业户

10886

55961

2

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0

300

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联、贸促会、税务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

3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26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产品)

1

1

3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26

100(每年评定一次无固定计数)

县科技局

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高新技术企业

10

100

4

培育发展外资外贸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6

县贸促会

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人民银行湘阴县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外贸实绩企业

5

20

县商务粮食局

5

培育发展农业市场主体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19

97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信局、科技局、商务粮食局、林业局市监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

(两年评定一次)

52

6

培育发展商贸流通市场主体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10

45

县商务粮食局

县交通运输局、市监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7

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主体

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

7

65

县文旅广体局

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8

培育发展服务业市场主体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1

143

县发改局

县商务粮食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市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9

 

培育发展建筑业市场主体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2

50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粮食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10

培育发展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

5

县地方金融

服务中心

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粮食局、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11

实施个转企

个转企新增

55

160

县市监局

县工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湘阴县支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附件2

各乡镇政府(街道)及高新区管委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

(2022-2025年)

单位:户(家)

乡镇园区

2022年

(企业新增)

2022年

(个体新增)

2025年目标数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合计

文星街道

603

5808

4465

26366

31831

洋沙湖镇

200

718

1324

3993

5317

鹤龙湖镇

84

416

724

2920

3644

杨林寨乡

24

185

208

1200

1408

湘滨镇

80

590

600

3090

3690

南湖洲镇

66

565

619

3139

3758

新泉镇

83

660

718

3672

4390

岭北镇

52

436

592

2725

3317

静河镇

54

193

360

1508

1868

樟树镇

27

375

240

1551

1791

金龙镇

99

270

600

1603

2203

六塘乡

50

100

260

620

880

东塘镇

70

300

580

1894

2474

三塘镇

20

70

169

498

667

石塘镇

70

200

320

1182

1502

高新区

50

/

2100

/

2100

合计

1802

10886

13879

56961

7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