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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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在湘阴城东实验中学买房8年,不给办房产证
来信人: 董丽丽
来信时间: 2015-01-02 20:25:51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来阅读我们的邮件,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困难。您的关心和帮忙让我们感觉在湘阴这片陌土上如同找到了自己的家。您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我03年到湖南读大学。因为缘分,在湖南组建家庭。为了结婚,也为了有个家,不再漂泊.08年4月在湘阴县城东实际中学买了一套160多个方的房子。但从08年交款开始,就不停的在问房产证的事,而且售楼人员也一再保证年底前办,(年年如此说)至今已有近7年,仍未将房产证办下来。我们心里每天都慌慌的,借了亲朋好友的钱和将父母养老的钱全部拿出(一次性)才付清了房费,装修又花了十万,对于我们这些打工的来说,这就是所有的积蓄了。因为工资不是很高,又要养孩子,到目前为止,这些钱还示全部还清。
       
 
肯请青天大老爷彻查此事,将我们的房产证给我们在今年年前办下来吧。让我们过一个安心的年。
       
 
您的恩德我们没齿难忘。我们四栋房子近70家的业主都万分感谢您!跪谢!  
        好人一生平安!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1-23 08:34:48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实行申请登记制度,因合法建造的房屋办理房产证,需由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因买卖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办理房产证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来信人需办理所购房屋的房产证首先须原建设单位(即土地使用人)进行初始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即总证)后,再由买卖双方向我局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办理分户房产证。截止目前,我局未受理过城东实验中学的办证申请,故来信人暂无法办理房产证。

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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