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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湘阴县温氏小北湖种猪场环境污染的联名诉求
来信人: 易慧明
来信时间: 2014-05-10 10:49:12
内容:

关于湘阴县温氏小北湖种猪场自投产以来连续三年对兴林、凤南两村居民日趋严重环境污染的联名诉求

尊敬的市长:

人是天地之水,水是万物之源,空气乃一切生命之命脉。然而湘阴县温氏猪场置三者而不顾,我行我素,非法排污,我们曾多次上诉无主,协调无门。忍无可忍、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举证呈文,是非明察。

一、选址的错误。

1、猪场与两集中居民区一堤之隔(何谈1000m)。2、小北湖系原凤南乡全体公民用两代人的不惜努力围院造田,水地面积2000多亩,而温氏一夜之间从非法转让的承包者手中将800亩良田成为大染缸。请问是何方神圣如此大的权利。

二、猪场走马投产,没有任何法制程序。这是什么样的性质?职能部门在那里干什么。

三、猪场在零环保下将死猪、包衣、废杂物猪粪等就地浅埋,潜伏的危机使大量的苍蝇蚊虫飞往两村居民区住居、餐厅,带病带毒,疫情难料。

四、猪场每夜排放臭气使居民区关门闭窗无法承受。加之粪车在没有加工和防护措施下在村两道运行,一路臭气,苍蚊肆虐。

五、猪场的整改设备没有正常运作,冬季仍靠烟煤供暖,至使大量二氧化硫使居民日夜无法忍受。

六、猪场的水质污染。堤边的池水曾多次恶性污染,在5-6m沙石层的地下饮水的两村居民随时都有可能暴发牲疫情的灾难,并且直排资江,请问有关部门,洞庭水域是否有染,责任谁担?

七、经县、镇及有关部门和兴林、凤南两村与温氏的现场协调会议,给小北湖3月4日-7月4日的四个月整改达标日。县政府给温氏如果整改达标,可继续投产,如果达不了标就自动走人。可是三年来污染有增无减。从规定的2800头到现在近两万头。我们上诉,职能部门踢皮球。我们到小北湖阻止说法,他们动用社会势利打压村民。公理何在。

八、平安是社会的根本,法制是稳定的前提。

根据上述略述的情况,我们的各级党和政府对温氏的问题是否水太深,还是徇私枉法?是无人敢管,究竟谁来管?民生大计,不可负众。在维稳创卫法制社会的今天,竟出现这样严重的环境污染,是否摆在党的政府的议事的日程?我们呼吁法制,防患于未然。我们强烈呼吁公道,还我净土家园。仰望当求,我们两村居民联名上诉各级党和政府直到解决为止。

落款: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泉镇兴林、凤南两村

2014年5月10号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5-27 09:45:44
回复内容:

易慧明同志:

你好,我局收到《关于湘阴县温氏小北湖种猪场环境污染的联名诉求》的来信后,认真调查核实,稳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是湘阴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属省“十二五”规划重点扶持项目。温氏畜牧公司小北湖养殖场位于新泉镇凤南村最北边,法人代表赖伟清。该公司于2011年动工建设,2012年3月正式投产。2011年5月,小北湖年存栏量2800头的猪场建设项目取得了县环保局批准性文件。2012年9月,其新增年存栏5200头种猪养殖扩建项目取得了市环保局批准性文件。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

温氏畜牧公司小北湖养猪场建成以来,当地居民投诉不断,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多次到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其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13年,该公司投入800余万元新上了干湿分离机,安装了动物尸体处理器,建成了干粪发酵棚、沼气、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和生物氧化塘等,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规模超标,现养殖种猪6000头。

2.部分设施密封不到位,干粪进发酵棚前存在露天堆放情况并直接外运,易产生臭气。

3.病媒生物防治不力,导致周边蚊蝇滋生。

4.冬季使用烟煤供暖,产生二氧化硫等烟气污染。

5.公司环保日常管理不到位,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协调不顺。

三、处理情况

5月13日,新泉镇兴林、凤南两村100多村民准备集中向省里反映小北湖养殖场臭气问题。掌握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副县长李力之带队深入养殖场进行实地察看,和周边群众进行座谈,听取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工作,稳控群众情绪。19日下午,李力之副县长就该养殖场污染问题组织环保、畜牧、新泉镇等单位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共商对策,并提出了八点要求:

1.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正常利益诉求,维护老百姓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县环保局严管严查,高密度高频次监测各项环保指标。

3.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夏季控制在4000头以内,春秋冬三季控制在5000头以内。

4.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要向总部反映情况,建好除臭设施。

5.强化企业日常管理和员工教育,构建和谐的厂地关系。

6.乡镇、疾控中心要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消毒灭蚊杀菌等工作,要实行封闭运输。

7.加强群众对企业的监督,成立温氏小北湖养殖场环境监督组,由乡镇环保工作站和兴林、凤南两村各派一名同志参加,随时可进入企业实施监督。监督人员由政府聘用,不称职的可随时解聘。

8.县政府对兴林、凤南两村的环境治理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县政府整改:一是寻求总部的支持;二是建立与群众的互信互通平台;三是加强猪场内部的管理;四是在猪饲料中加除臭液,对后备猪使用环保液,半个月内将发酵棚等设施密封,以便减少臭气排放;五是进行大规模的消毒。

5月19日晚,副县长李力之继续深入养殖场附近村民家中走访、座谈,并住在农户家,稳定当地居民的情绪。目前,该公司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整改协调工作,后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小北湖种猪养殖场的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努力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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