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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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1.湘阴县江东中路;2.湘阴县洪潭路;3.湘阴县洪潭路与江东中路交叉东南方向长期存在户外散养狗、遛狗不牵绳的情况
来信人: 武力
来信时间: 2026-05-27 09:22:57
内容:

湘阴县关于规范城养犬行为的通告中明确:对未拴养、未圈养、遛犬不牵绳、户外散放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为何湘阴县江东中路;湘阴县洪潭路;湘阴县洪潭路与江东中路交叉东南方向长期存在户外散养狗、遛狗不牵绳的情况?为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维护城区良好的公共治安与出行环境,郑重提出以下诉求:1. 恳请贵局针对以上道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无绳散养、扰民滋事的犬只依法进行管控处置,清理道路流浪、散养犬只,消除安全隐患。2. 加强该小巷及城区各类背街小巷、内部道路的日常巡逻监管,常态化整治违规养犬、散养犬只、不拴绳遛犬等违法行为,杜绝问题反复反弹。3. 督促周边养犬居民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对违规养犬住户进行劝导教育、依规处罚,从根源上解决犬只扰民、安全威胁问题。4. 恳请贵局对本次投诉问题予以核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综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快速介入、从严整治,严查辖区违规养犬行为,彻底清除小巷犬只安全隐患,还市民一个安全、安心、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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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6-06-03 15:17: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江东派出所民警已针对高岭社区洪谭路等路段进行巡逻、实地走访调查,并对该地区养狗居民进行劝导,居民均承诺约束自家犬只活动范围、文明养狗、规范养狗。后民警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对民警走访劝导文明养狗工作表示理解支持。如您后续存在其他问题,请联系我局江东派出所,联系电话:0730-2264242。

  湘阴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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