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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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湘阴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湘阴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关于请求退还安邦华城住宅燃气初装费的投诉信 |
| 来信人: | 熊博文 |
| 来信时间: | 2025-12-24 15:33:50 |
| 内容: |
关于请求退还安邦华城住宅燃气初装费的投诉信 湘阴县人民政府: 本人系安邦华城小区22栋405室业主熊浚赫(曾用名:熊博文)。安邦华城作为长期存在问题的楼盘,延期交房等问题已给业主带来诸多困扰。现就本人遭遇的燃气初装费疑似被重复收取一事,特向贵单位郑重投诉,恳请政府介入调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于2016年购房时,已根据开发商要求,向其缴纳了燃气初装费2000元。然而,在房屋交付后,约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开通燃气,我们又被燃气公司要求再次缴纳了2000元。同一套房屋的燃气开通,为何需要缴纳两次费用?我们高度怀疑,开发商当初收取的费用并未按规定移交给燃气公司,导致我们业主被迫重复承担本不应支付的费用。 这不仅加重了我们的经济负担,也暴露出开发商在费用管理上的混乱,是问题楼盘遗留问题的又一体现。 在此,我们提出以下诉求:
我们相信政府能够为民做主,督促相关责任方厘清事实,解决问题,保障群众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盼复! 投诉人:熊浚赫(曾用名:熊博文) 业主地址:湘阴县安邦华城22栋405室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 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1-05 16:09:5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请求退还安邦华城住宅燃气初装费”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专项承办,通过实地核查、多方对接、座谈协商等方式全面推进调查处置工作,现将具体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为切实化解该信访诉求,我局开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磊、徐昌淸同志于2025年12月31日赴安邦华城售楼部,与破产管理人陈伯偲同志进行当面核实。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具体背景如下: 2019年,湖南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停工,为保障已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顺利交付办证,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进驻后,多方筹措资金推进复工复产,最终于2020年实现房屋交付,保障了业主基本入住需求。关于燃气开户费收取问题,因楼盘后续楼栋建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且受市场下行影响,可售房屋短期内难以变现,管理人迫于保障已交付业主正常使用燃气的现实需求,向安邦华城二期22、23号栋100余户业主每户收取了2000元燃气开户费,该行为系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举措,并非恶意违规收费。同时,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燃气初装费属于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应纳入房价统一核算,不得另行向购房人收取。您要求退还该笔费用的诉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我们对您的合理诉求深表理解,也对您因楼盘破产问题遭遇的不便表示歉意。 二、协调处置意见 结合“燃气开户费不应由业主承担”的政策规定,以及楼盘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26年1月4日再次组织工作人员与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开展专题协商,明确以下处置措施:一是优先纳入债权清偿序列。建议破产管理人梳理100余户业主的缴费明细,同步协调县人民法院,推动将该笔燃气初装费列为普通债权中的优先清偿项,明确清偿顺位、核算标准及申报流程,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优先保障。二是提速破产清算处置进程。建议破产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快完成楼盘财务专项审计、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时通报清算处置进展,让业主实时掌握资产处置、资金回笼及清偿计划等动态。三是建立健全沟通疏导机制。要求破产管理人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业主,定期反馈推进情况,及时回应业主疑问;对有特殊诉求的业主,提供“一对一”解释沟通服务,详细说明企业破产现状、政策依据及处置难点,争取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破产管理人对接,按要求提交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完成债权登记手续,以便后续顺利参与清偿分配。同时,楼盘破产遗留问题的处置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时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包容与支持!我们将始终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全力以赴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如您对办理结果仍有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