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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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湘阴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湘阴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问候县长安 |
| 来信人: | 李丽瑛 |
| 来信时间: | 2025-07-14 11:42:13 |
| 内容: |
相关部门见信安! 县长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东湖壹号九栋违建的相关问题。 今天7.14,很荣幸县长能亲临东湖壹号九栋,让我们东湖壹号蓬荜生辉大放光彩。曾几何时,我们的边户封窗违建拆除才落幕,现在角色兑换,中间户的违建拆除为何屡屡有相关部门领导介入搅和?同样是违建,同样是一栋楼里面的违建,为什么到了我们老百姓该拆除的拆除,为什么到了中间户的违建却是一拖再拖甚至物业、开发商、县政府和我们老百姓的父母官县长也来掺和?同样性质的违法建设,不应该各部门各领导一视同仁同视仁爱吗?为何到我们老百姓的边户违建却是无法沟通只能拆除,为何到了中间户的违建问题上却是县长和各部门领导干部亲临东湖壹号做出邻居和和气气的指示?为何如此区别对待,我们老百姓想不明白,你们的关系可能盘根错乱,但受伤的为何单单只是我们老百姓,同样身为我们每一位湘阴人民的父母官的县长为何在我们面临磨难的时候漠视不作为,本应同等对待的天井消防登台违建县长却在日理万机炎炎夏日的情况下亲自上门做出指示?我想,县长应该懂协商这个词的含义,我学历不高,但我觉得协商这个词应该是建立在双方同等地位上进行沟通,而不是一我们边户人力物力财力都丧失的情况下来欺压我们,我们敬畏权利也惧怕权利,县长如果一味的帮助中间户我们身为您的人民百姓也只能默默摇头汗颜,但我相信公道自有人在!县长不帮我们,我们只能寻求更上级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帮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可能有点胡言乱语,看不清自己的地位,但我只知道我的利益被侵犯了,我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蒸馒头争口气,望县长不要乱作为瞎作为,让人民老百姓对您失去信心! |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回复时间: | 2025-07-18 10:38:57 |
| 回复内容: |
李丽瑛同志: 你通过线上信箱的来信已收到,来信咨询内容为:想咨询一下关于东湖壹号九栋违建的相关问题。 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2025年7月14日上午,分管副县长刘江波召集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星街道、栗塘社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东湖壹号小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就群众投诉反映的9号栋、6号栋业主私自占用等问题进行实地勘察。经走访多户业主并调阅小区整体规划资料后,刘江波副县长当场指示:由县住建局及文星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发商负责人及业主代表进行协调处理。 后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关注该区域违建情况,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感谢你对湘阴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你还有涉及我局工作相关情况的反映,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直接联系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地址:湘阴县太傅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30-2111825. 湘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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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反馈: | 城管大队: 你好!关于东湖壹号九栋中间户违建的问题,违建已经认定,请问什么时候进行拆除工作?想询问目前进度如何? |
| 再次回复: |
李丽瑛女士: 您网上投诉反映的湘阴县东湖壹号9栋中间户业主私自围合占用设备平台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于7月11日受理,并向您发出依法分类程序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2025年7月14日上午,分管副县长刘江波召集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星街道、栗塘社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东湖壹号小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对群众投诉的9号栋业主私自占用等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在走访多户业主并调阅小区整体规划资料后,刘江波副县长当场指示,由县住建局及文星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发商负责人及业主代表协调处理。 经核实,今年6月底,我局已收到文星街道移送的该小区4户2号户型违建线索函。6月27日,经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后,我局于7月1日向该小区9栋1102室、1202室、2002室、2102室业主下达整改文书,责令其在7月6日前自行拆除违建部位。 后续现场复查发现,上述业主均未按要求自行拆除违建。对此,我局计划于2025年8月25日进场,依法对这4户的违建部位实施拆除。后续,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区域违建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2日 |
| 再次回复部门: | 湘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5-08-22 09: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