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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自来水垃圾处理费收费问题
来信人: 喝点小酒
来信时间: 2017-02-28 10:46:09
内容: 领导同志我想问下,居民家庭用水每月3.03元一吨的水费为什么包含5元一月的垃圾处理费,我们每年都交过了100元垃圾处理费的。我去水务问过了,这个费用他们也管不了,说是代收,一句话叫我到市政府反应投诉,这不是重复收费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7-03-17 09:54:4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喝点小酒”先生:

您关于村里每户收取100元垃圾处理费后,为什么自来水公司还要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每户收取5元的垃圾处理费的咨文我们已经收悉,现将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饮用水的认识,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已扩大到了城市近、远郊,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清扫保洁的范围没有同步拓展,公共财政也没有安排相应资金,近、远郊区的保洁工作基本上是由村里自行负责,村里依所辖区域全年保洁所需费用自主向村民筹集,我委制定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5元/户.月仅仅是解决垃圾的运输和集中填埋,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岳阳市发改委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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