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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公司违规收费处理情况
来信人: 苏中文
来信时间: 2013-03-18 15:10:54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曾在1月15日举报本小区的众和物业,物价局也曾查过,回复我,我提供的情况基本属实,并表示要处理物业公司,但将近2个月了,似乎没有实质行动,我们业主一直盼望物业公司能归还多收的费用,不希望此事不了了之,拖得越久对我们业主越不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03-29 09:36:36
回复内容:

苏中文同志,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众和物业收费情况,经我科室人员核实, 1、装修管理服务 费每平方米每天0.05元,高层应为每平方米0.03元,超标准0.02元;2、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3.5元,应为每平方米3元,超标准0.5;3、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超标准5元。4、装修期间还收取电梯耗损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5、收取的装修押金在工程完工后如没有损坏设施,应立即退还。现经我科室人员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在10天内向您和其它业主退还多收的价款。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支持与关心,如您不满意我们的回复请与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三科联系。电话:0730-8788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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