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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监督岳阳市住宅小区的自来水收费
来信人: 刘雪花
来信时间: 2012-12-20 17:08:16
内容: 我是岳阳市滨水.新境界小区的住户,所住楼栋只有六层,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小区的自来水收费标准提高到了2.96元/吨,物业公示的也不是这个标准,问其他小区也没有这么高,物业的回答就说早就是这个标准了。敬请查实监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2-12-27 10:04:32
回复内容:

 

 

  
  刘女士您好:

  滨水·新境界小区的自来水费由物业公司代收。自来水公司抄总表,物业公司抄分表,期间存在一定的水损,该小区的自来水价格标准为:2.45元+8%损耗=2.66元。根据岳市价[2012]31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水征收的通知,对未抄表到户使用总表的居民用水户从2012年5月1日起按用水量0.30元/立方米的标准由市自来水公司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因此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价格为:2.45元+8%损耗+0.30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2.96元。(已回复刘女士,对方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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