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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投诉桃花井7号黄道富餐馆宰客
来信人: 何星
来信时间: 2018-05-04 17:21:16
内容:

这样宰客,只会让岳阳蒙羞

我是湖北游客,4月30日中午在岳阳楼对面桃花井7号黄道富餐馆就餐,遭遇了该餐馆女店主蛮横对待,表现在1.按菜单点菜肉炒香干24元,结账时她说是回锅肉炒香干48元,另外2菜也是,2.拒绝提供发票,她说他们是残疾人(我不知道残疾人在湖南就不用开?何况看不到他们残疾在哪)3.拍桌威胁;就餐结束后,1点左右我至电12331,详细报告了情况,说给我回复,到现在都没等到回复,虽然被讹钱并不多,但对我心情,及对岳阳的形象是个巨大伤害。请相关部门给·我一个答复。写信时间:2018-05-02 09:36:26

信件状态:处理中

首先感谢岳阳物价局07308880401今天上午九点对本人5月2日投诉的回复,说实话很不满意,一是通话质量太差,不知是通话设备问题还是方言问题,二是虽然相关部门同志工作繁忙,但从回复我也不知道是否有职能部门通知去现场调查没有?不是和稀泥就能解决问题的。到今天想起不愉快经历就恶心,我投诉从大处来说其实也是为岳阳旅游环境改善,从小处说是为和我同样经历的人讨回公道,各位领导如果不认为我是诬告的话,我还是希望得到那恶妇的一声道歉。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8-05-10 17:23:42
回复内容:

网民何星: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这样宰客,只会让岳阳蒙羞”“为人民服务,可不是敷衍”,投诉在岳阳楼对面桃花井7号黄道富餐馆就餐,遭遇餐馆女店主蛮横对待的信件已收悉,我委指派岳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4月30日中午,你们一行四人在岳阳楼对面桃花井7号黄道富餐馆就餐,点了肉炒香干、黄古鱼火锅等菜,因店主未及时与你们沟通,将肉炒香干24元/份换成回锅肉炒香干38元/份未及时告知价格不同,结账时出现菜价与点菜单价格不符的情况,店主又不能提供发票且态度不好,导致发生就餐不愉快的事情。

5月2日,执法人员向你询问情况,因其语言问题且地方方言太重,未能向你说清情况,导致产生误会,再次引起你的不满意,为此向你致歉!事后我委即更换执法人员对你所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对该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经商需诚信经营、和平待客,不准价外加价,损害诚信岳阳旅游环境。责令该店退还多收价款,并当场拨打你的电话向你道歉。你表示不需退款,接受店主因当天服务态度不好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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