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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新华花苑小区电价收费高于市物价局
来信人: 美玲
来信时间: 2017-11-16 15:32:52
内容:

新华花苑小区的电表是未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检测,该小区电价为0.72元/度,并且电费高于发改委核定的0.58元/度。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电【2011】99号文件,已明确,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不满1千伏时价格为0.588元/度,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为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请求岳阳市发改委对于此事彻查。0.72元/度的电价是否经过物价审批,国家电网为何能私自承包给开发商,让承包人员从中赚取0.132元/度的电费差价。8月份小区找过开发区管委会,说已上报岳阳市电力局整改,该事项正在协商处理中。又是三个月过去了,无任何动静。非常感谢老百姓在投诉无门的时候,还有市长信箱为普通老百姓作主。恳请发改委对新华花苑社区所面临的电价高的问题能及时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7-11-22 15:42:27
回复内容:

经调查 ,新华花苑小区属木里港管理处新华村,该小区现有住房22栋,共800-900户,现入住了300来户,改小区没有开发商,属于集中建点,分户建房。小区内没有设立物业管理,由新华村指定周继平、刘新生等8人暂时管理,负责代收电费、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其中3人负责环境卫生。该小区由于当时建设时定性用电为基建用电,安装的临时专用变压器两台(一台315ka、一台100ka),属于新华村元东组出资安装的,电价为0.72元/度,而市里同网价为0.588元/度。

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办对此事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多次上门与木里港管理处及新华花苑和金山花园相关人员进行了协调,并将情况汇报给区副主任严若鹏,严主任指示由木里港管理处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此事。木里港管理处分管此事的副主任彭治国表示,已将该小区的用电整改方案及电改申请上报市电力局,电力部门正在勘查之中,木里港管理处将对该问题进行督促及协调。

上述情况已回复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再次反馈: 感谢市发改委的督办,希望能如回复所言,正在电改中。也感谢各部门对新华花苑的鼎力支持!
再次回复:

你好,感谢对市发改委工作的支持,祝生活愉快!

再次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再次回复时间: 2017-11-23 15: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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