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才工作文件备案制度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保持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备案内容
1.以县委、县政府或成员单位名义制定印发的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工作政策文件,各成员单位制定下发的涉及全县或本行业的人才引进、培养(培训)、选拔、评价、激励(表彰、奖励)、流动、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文件;
2.上报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报告、调研文章和经验交流材料及涉及人才的申报、推荐材料等;
3.开展的人才开发课题研究成果;
4.其他需要备案的文件材料。
二、备案方式
各单位应在文件上报、下发的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连同电子文档)送县委人才办备案。
三、文件管理
县委人才办建立全县人才工作文件档案库(包括电子档案库),供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以及各类人才查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