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文星街道党工委: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不断加强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选拔计划
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的方式,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重点从农业特色产业、县域优势产业的优秀青年中选拔产生。拟选拔“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人选10名,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
二、选拔范围
“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是指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科技推广、文化旅游、传统工艺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已享受我县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他人才奖补政策的人员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具体有以下类别:
1. 生产型,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等。
2. 经营型,包括农村企业经营能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等。
3. 技术服务型,包括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的农业技术员、能工巧匠、科技带头人、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等。
4. 社会服务型,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公益事业服务人员以及从事农村教育、医疗、文体艺术事业等各类人员。
5. 技术研发型,包括从事农业技术基础研究,解决农业“卡脖子”问题的一线科技人员。
三、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富有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年龄为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辐射带动能力强,能积极带动农民增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2. 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流通,或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中介和其他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经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能解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
3. 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或掌握一技之长,在自身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民技术员或能工巧匠。
4. 在农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就业、旅游、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服务领域专业技术水平突出,提供优质服务,且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社会服务型人才。
5. 在农业科技研发上,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技术创新潜力,近年来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项目,或2项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取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6. 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0年以上,推广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参与选拔)。
此次选拔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评选,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服务人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四、选拔程序
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选拔管理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牵头,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县评审办,设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本次选拔的组织推荐和审查工作。
1. 推荐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可填写《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报;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党(工)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研究,确定推荐参评对象,并将推荐申报表和《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县评审办。各单位要严格坚持选拔标准,每个单位原则上最多推荐2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2. 资格审查。县评审办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查。
3. 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集中评议评审的方式,在充分讨论、客观评议、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4. 实地考察。县委人才办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综合评审和考察情况,确定10人作为拟入选建议名单。
5. 研究审定。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形成拟入选对象名单。
6. 公示命名。将拟入选对象名单在县级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进行表彰和推介。
五、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做到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 各单位要严把审核关,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
申报资料包括:《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表》;2000字以内的申报综合材料;获奖、评优评先(乡镇或街道农技推广服务人员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证明及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签署“原件已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3. 《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申报表》《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综合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541448112@qq.com。
4.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本次评选资格,不再纳入以后“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范围,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送县评审办(县农业农村局305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 系 人:杜艳
联系电话:0730-2115662
附件: 1. 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申报表
2. 2022年湘阴县“乡村振兴十大杰出青年”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