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发改局)
办理事项名称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号发改局窗口 |
一、受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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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 5.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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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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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通用要件 ⑴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或报告; ⑵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意见; ⑷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和事前绩效评估; ⑸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 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⑺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2、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通用要件 ⑴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⑵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⑷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和事前绩效评估; ⑸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 ⑹本级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⑺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⑻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特殊要件 ⑴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需提供市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意见; ⑵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需提供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评估论证省级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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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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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0730-305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