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公安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公安政务服务
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事项名称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
办理方式 |
全程网办 |
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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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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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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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经营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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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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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登录http://www.gayzd.com,进行账号注册,填写个人认证信息,按提示上传申报材料; 2、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涉及化学品登记,再点击逐条添加化学品,选择业务类型,点击进入注册信息预览页面;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批。审批结果将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人员的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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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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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及许可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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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办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发给3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对于领取运输备案证明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运输并保证运输安全的,可以发给有效期12个月的运输备案证明。 |
咨询电话:0730-211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