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公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公安政务服务
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事项名称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办理窗口 |
湘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309办公室 |
一、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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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国家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申请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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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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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或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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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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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通过专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后,生成并下载申请表,经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公安机关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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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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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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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
咨询电话:0730-211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