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股室: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30-3059562 负责人:付杰
实施编码 |
11430624006386258A40001180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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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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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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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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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279号)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7号)第三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第11号)第十八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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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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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一)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二)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 (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全,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求; (四)工程结构设计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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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窗口申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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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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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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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关于XXX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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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红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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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序号 |
样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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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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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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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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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30-3059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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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30-226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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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123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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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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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备注 |
1 |
申请文件 |
原件 |
2 |
申请人自备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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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情况说明 |
原件 |
2 |
申请人自备 |
一阶段项目提供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A4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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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经办人办理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A4 |
非必要 |
纸质、电子 |
《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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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文件 |
原件 |
2 |
申请人自备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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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或项目立项批复(核准) |
原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一阶段项目提供 |
1.材料真实有效;2.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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