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股室: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30-3059562 负责人:付杰
实施编码 |
11430624006386258A40001180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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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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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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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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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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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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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作业开始24小时前申报,申请人具备所申请危货作业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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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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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湘易办APP湘阴专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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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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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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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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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序号 |
样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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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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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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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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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30-3059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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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30-226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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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123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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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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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备注 |
1 |
载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载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等事项 |
载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等事项 |
A4纸 |
必要 |
纸质、电子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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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港口安全防范措施制度材料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载明危险货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事项 |
载明危险货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事项 |
A4纸 |
必要 |
纸质、电子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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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法人或公民签字,单位的盖公章 |
A4纸 |
必要 |
纸质、电子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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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资料真实、齐全,复印件清晰,须与原件核对,盖核对无误章 |
资料真实、齐全,复印件清晰,须与原件核对,盖核对无误章 |
A4纸 |
必要 |
纸质、电子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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