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终止经营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股室: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30-3059562 负责人:付杰
实施编码 |
11430624006386258A40001180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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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道路货物运输终止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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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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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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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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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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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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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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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窗口申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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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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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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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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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序号 |
样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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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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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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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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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30-3059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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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30-2264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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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123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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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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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备注 |
1 |
《企业报停(终止)申请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公章 真实有效 |
加盖公章 真实有效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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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核发《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真实有效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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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公章 真实有效 |
加盖公章 真实有效 |
A4 |
必要 |
纸质、电子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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