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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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民政

办理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窗口

湘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湘阴县先锋路167号)

一、受理条件

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有效的居民户口本(包含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必须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 3 张;(5)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3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或蓝底照片;(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7)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收费:无

审批时限:相关材料符合规定,从申请离婚的次日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的次日即可办结。

 

 

 

 

咨询电话:0730-222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