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药经营许可变更暨延续(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20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 农业农村

办理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变更暨延续(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

一、受理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暨延续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4.变更前农药经营许可证;5.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6.电子台账截图佐证材料;7.材料真实性、合法法性申明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许可费用:无

许可期限: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0305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