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动物诊疗许可证补发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19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农业农村)

办理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补发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

一、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六十二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申报材料

动物诊疗许可证补发申请表2份(原件和复印件)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原件和复印件)

本事项推荐全程网办,办理前需填报相应电子表单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许可费用:无

许可期限: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03056085

 

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原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情

况

机构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场所使用面积(㎡)

 

联系电话

 

执业兽医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诊疗活动范围

 

从业地点

 

从业人数数

 

申请变更事项

 

变

更

后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情

况

机构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场所使用面积(㎡)

 

联系电话

 

执业

兽医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姓 名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号

 

诊疗活动范围

 

从业地点

 

从业人数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