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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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农业农村

办理事项名称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

一、受理条件

1.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

2.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3.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设备。

4.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

5.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6.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申报材料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委托种子生产合同;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材料(非必要)、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资料;不动产权证(非必要)、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租赁合同(非必要)、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相关设施设备的实景照片及情况说明;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品种审定证书(非必要);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非必要)、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非必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许可费用:无

许可期限: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0305608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式样)

(  )农种申字(   )第  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基本情况

种子生产人员

加工贮藏人员

种子检验人员

科研育种人员

检验仪器

检验室面积

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平方米

仓库面积

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平方米

生产基地面积

申请事项

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方式

 

生产经营区域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

地点

加工包装地点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

     

审核机关:

 

 

负责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