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渔业船舶登记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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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农业农村)

办理事项名称

渔业船舶登记变更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

一、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申报材料

1、渔业船舶登记申请材料;

2、渔业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养殖渔船应当提交渔业船舶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许可费用:无

许可期限: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0305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