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单位社保费参保关联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税务)
办理事项名称 |
单位社保费参保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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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税务社保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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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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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单位首次参保,需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首次参保登记。 (二)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完参保登记后,在人社网厅系统进行人员增加。 (三)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的社保专窗进行社保关联,税务部门社保关联完毕后,发放社保费客户端的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由缴费单位在社保费客户端填写职工缴费基数,并每个月按时申报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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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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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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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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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工资表(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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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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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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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结,法定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