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税务)
办理事项名称 |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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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及办税服务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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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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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二)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三)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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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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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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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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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 应提供离职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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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应提供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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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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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