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耕地占用税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4 10:03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税务)

办理事项名称

耕地占用税申报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及办税服务分厅

一、受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复印件或临时占

用耕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需提供实际占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三、许可费用:无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