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耕地占用税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税务)
办理事项名称 |
耕地占用税申报 |
|
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及办税服务分厅 |
|
一、受理条件 |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
||
二、申报材料 |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
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复印件或临时占 用耕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需提供实际占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
三、许可费用:无 |
||
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