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变更主执业机构)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3 17:09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卫健局)

办理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变更主执业机构)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20号窗口

一、受理条件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 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 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 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8.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 表》

申请人自备

《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自备

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申请人自备

拟变更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可许可证》副本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三、许可费用:无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