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护士执业注册(延续)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卫健局)
办理事项名称 |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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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20号窗口 |
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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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第 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护士执业健康标准的; (二)现未从事护理工作的; (三)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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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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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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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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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0730-305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