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卫健局)
办理事项名称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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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20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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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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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卫生许可证的,应当于遗失或损毁后立即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办后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和有效期限按原证执行; 2、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当地公开发行主要媒体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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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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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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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补发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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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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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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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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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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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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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