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7:
湘阴县政务服务心 一次性告知单(医保局)
办理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含新增、中止、终止、恢复等业务)。 |
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大厅一楼01窗口 |
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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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在我省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外国国籍留学生,在我省永久居留的未就业的外国人,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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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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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件; 2.《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备注: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上报《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备注: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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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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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
咨询电话:0730—305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