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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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住建

办理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窗口

一、受理条件

1、已完成联合验收、五方责任主体验收;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已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3、监督机构已出具监督报告。

 

二、申报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申请人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15-2);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15-3)
3)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备2015-4);
4)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7);
5)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6);
6)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 2015-9)、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15-10);[住宅工程提供]
8)《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表》;
9)市政基础设施(含燃气)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

 

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申请人提交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15-01)

申请人提交

 

消防验收意见书

申请人提交

 

人防验收备案表(附建式防空地下室)

申请人提交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

申请人提交

油库等需气象部门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特定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15-8)

申请人提交

 

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申请人提交

 

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申请人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2015-1)

申请人提交

 

三、许可费用:无

许可期限: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0730-3059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