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二、服务对象:法人或个人。
三、设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第13号)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四、受理条件:1、施工图审查资料齐全;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五、办理方式:
1、网上办: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现场办: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窗口。
六、材料清单:
七、办理说明:申请人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所提供的资料中需盖行政公章。
八、审批时限:施工图审查机构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人防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核确认。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一、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059553
投诉监督电话:073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