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民政)
办理事项名称 |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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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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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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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对象:具有本县户籍,且常年居住在本县范围内;年龄满100周岁以上(以户籍或身份证明为准)。 2.发放标准: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0元。 3.申报时间:老年人在年满10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 4.申报资料:申报时须提交百岁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5寸持申报当月报刊和身份证照片1张,并填写《湘阴县百岁老年人补贴申报审批表》(—式两份)。 5.受理审批程序和时限: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收到申报后,凡申报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留存申请人可联系的有效电话),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签署调查意见,并将初审名单公示一周后通过省养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核实申报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6.发放形式:通过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按季发放。 7.百岁津贴发放年审:对享受百岁津贴待遇的老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要每年年审一次(5寸持申报当月报刊和身份证照片1张),年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尤其要对审报人是否健在予以核实。享受百岁津贴的老人每年应主动到社区(行动不便者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年审,逾期一年没有办理年审的,从次月开始暂停发放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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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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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岁老人申领长寿保健金审批表》;2、《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3、身份证、户口本(生日当月报纸和身份证一起拍照);4、银行卡(东乡:农村信用社;西乡:邮政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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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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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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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0-2212349
附一:
百岁老人申请长寿保健金审批表
(一式两份)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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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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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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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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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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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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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三代以内) |
姓 名 |
称谓 |
住址(或单位)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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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 |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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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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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场)民政所 |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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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户籍股 |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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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老龄办 |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此表为百岁老人申请人必填表。此表一式两份(县(市、区)老龄办、镇(场)民政所各一份)。
2、申请人申报时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手拿申报当月报刊(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5寸照片一张。
3、各县(市、区)老龄办必须将百岁老人所填此表内容录入电脑,以备省、市复核。
附二:
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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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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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照片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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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类型 |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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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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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 地区 |
_______市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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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市、区)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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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自理 情况 |
○ 自理 ○ 半自理(介助) ○ 完全不能自理(介护) |
居住 情况 |
○独居 ○住养老机构 ○与配偶/伴侣居住 ○与子女居住 ○兄弟姐妹居住 ○与其他亲属居住 ○与非亲属关系的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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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低保 |
○是 ○否 |
低保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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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五保 |
○是 ○否 |
五保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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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三无 |
○是 ○否 |
是否 空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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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是否农村留守老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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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老人 关 系 |
是 否 联系人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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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情况 |
乡镇(街道)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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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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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此表为百岁老人申请人必填表。此表一式两份(百岁老人、乡镇(街道)各一份)。申请人申报时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手拿当年的刊物或报纸(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5寸照片一张。
2、 审批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必须将百岁老人所填此表信息内容录入及表单原件拍照上传到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备定期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