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县教育局 县文星街道办事处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
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3〕6号)和《湘阴县2023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湘阴政办发〔2023〕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文星街道中小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均衡编班调剂原则。严格按计划招生,均衡调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控制班额,学校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二
招生办法
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划分区域、预先申请、调查审核、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审定计划。县综招办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各学校学位情况审定招生计划(见附件1)。
2.控制班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
3.划分区域。根据学校位置、招生计划和网格办、相关社区提供的数据,由县综招办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4)。严控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量,知源学校起始年级在满足本校幼儿园、小学六年级升学需求后,空余学位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少年儿童。
4.预先申请。县综招办向社会公示招录方案、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有就读需求的监护人须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提出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
A、文星街道幼儿园、学校在籍适龄少年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2017级(应届六年级)毕业学生。
B、随迁子女。
②申请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③申请办法:
A、文星街道在籍幼儿、小学2017级学生(应届六年级)毕业学生直接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提出入学申请。
B、随迁子女符合就学政策的,由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1.自有房产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学籍卡(非新生);2.租赁房产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经商证明(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用人单位签章证明或者工资流水、所缴纳的社保等)、租赁证明及持续合法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水电、燃气、宽带等消费证明)、学籍卡(非新生)]于7月15日-7月29日在湘江学校恪勤楼303、305、306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县综招办核查相关资料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报名,统一录取调剂安排入学。
C、对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或双盲子女和港澳台侨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D、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录平台,根据入学对象房产住所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见附件4)。根据入学对象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资料(见附件2)。
E、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的,可于8月22日-25日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报入学申请,进行补录。
F、向民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监护人,申请时务必熟知该校招生条件。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县综招办于7月30日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可于7月30日7月31日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
5.调查审核
①信息采集:县综招办对监护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整理。
②资格审查:县综招办根据监护人在平台上传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③入户调查:县综招办组织招生专班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6.录取公示
①录取办法:县综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核查结果,按生源类别顺序分批依次录取。若遇某类别有多人符合录取条件时,采取公开微机派位录取(公开派位届时邀请部分监护人代表参加)。未正式录取者,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再调剂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②社会公示:县综招办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审核和预录情况,公示期满,由县综招办统一录取,分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规范随迁子女就读工作
城区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坚持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民办知源学校非起始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不接受学生入学申请。
温馨提示:家长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下载湘易办APP进入“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报名(咨询电话:0730-2263669,2263699)。
(湘易办APP二维码)
附件一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注:民办知源学校起始年级在满足本校幼儿园、小学六年级升学需求后,空余学位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少年儿童。
附件二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生源类别排序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招生区域内进行生源排序入学。监护人用宿舍类房产证明申请学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
2、城区尚未具有合法手续的事实居住房产通过所在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查询,核实居住信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各社区、文星街道联合盖章认定。
3.以上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发现涉假,将取消录取资格,由县综招办统筹调剂分配。
附件三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1、7月13日,召开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及幼儿园园长会。
2、7月15日—7月31日,学生监护人招录平台报名申请。
3、8月1日—8月14日,入学申请信息审核及分类。
4、8月15日—8月20日,各校招生录取,县综招办审核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印制正式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提交《学生入学须知》。
5、8月21日,调剂录取并公示。
6、8月22日-8月25日,未正式录取的监护人申请补报。
7、8月26日,对申请补报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取公示,各校到县综招办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8、8月27日,各新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学生入学须知》。
9、8月28日—29日,新生报到注册,29日下午18:00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须核实,校长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名单报县综招办。
10、8月31日,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录工作结束。
11、9月1日下午18:00前,各校教导主任上报各年级各班异动情况。
12、9月2日中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录取并公示,名单通知到校和家长。
附件四
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区域地图
一年级招生区域
END
日前
县教育局 县文星街道办事处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
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3〕6号)和《湘阴县2023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湘阴政办发〔2023〕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文星街道中小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均衡编班调剂原则。严格按计划招生,均衡调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控制班额,学校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二
招生办法
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划分区域、预先申请、调查审核、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审定计划。县综招办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各学校学位情况审定招生计划(见附件1)。
2.控制班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
3.划分区域。根据学校位置、招生计划和网格办、相关社区提供的数据,由县综招办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4)。严控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量,知源学校起始年级在满足本校幼儿园、小学六年级升学需求后,空余学位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少年儿童。
4.预先申请。县综招办向社会公示招录方案、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有就读需求的监护人须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提出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
A、文星街道幼儿园、学校在籍适龄少年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2017级(应届六年级)毕业学生。
B、随迁子女。
②申请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③申请办法:
A、文星街道在籍幼儿、小学2017级学生(应届六年级)毕业学生直接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提出入学申请。
B、随迁子女符合就学政策的,由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1.自有房产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学籍卡(非新生);2.租赁房产类: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户主页)、经商证明(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用人单位签章证明或者工资流水、所缴纳的社保等)、租赁证明及持续合法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水电、燃气、宽带等消费证明)、学籍卡(非新生)]于7月15日-7月29日在湘江学校恪勤楼303、305、306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县综招办核查相关资料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报名,统一录取调剂安排入学。
C、对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或双盲子女和港澳台侨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D、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录平台,根据入学对象房产住所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见附件4)。根据入学对象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资料(见附件2)。
E、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的,可于8月22日-25日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报入学申请,进行补录。
F、向民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监护人,申请时务必熟知该校招生条件。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县综招办于7月30日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可于7月30日7月31日在湘易办APP“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
5.调查审核
①信息采集:县综招办对监护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整理。
②资格审查:县综招办根据监护人在平台上传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③入户调查:县综招办组织招生专班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6.录取公示
①录取办法:县综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核查结果,按生源类别顺序分批依次录取。若遇某类别有多人符合录取条件时,采取公开微机派位录取(公开派位届时邀请部分监护人代表参加)。未正式录取者,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再调剂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②社会公示:县综招办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审核和预录情况,公示期满,由县综招办统一录取,分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规范随迁子女就读工作
城区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坚持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民办知源学校非起始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不接受学生入学申请。
温馨提示:家长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下载湘易办APP进入“一件事一次办”通道中报名(咨询电话:0730-2263669,22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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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注:民办知源学校起始年级在满足本校幼儿园、小学六年级升学需求后,空余学位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少年儿童。
附件二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生源类别排序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招生区域内进行生源排序入学。监护人用宿舍类房产证明申请学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
2、城区尚未具有合法手续的事实居住房产通过所在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查询,核实居住信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各社区、文星街道联合盖章认定。
3.以上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发现涉假,将取消录取资格,由县综招办统筹调剂分配。
附件三
2023年秋季学期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1、7月13日,召开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及幼儿园园长会。
2、7月15日—7月31日,学生监护人招录平台报名申请。
3、8月1日—8月14日,入学申请信息审核及分类。
4、8月15日—8月20日,各校招生录取,县综招办审核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印制正式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提交《学生入学须知》。
5、8月21日,调剂录取并公示。
6、8月22日-8月25日,未正式录取的监护人申请补报。
7、8月26日,对申请补报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取公示,各校到县综招办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8、8月27日,各新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学生入学须知》。
9、8月28日—29日,新生报到注册,29日下午18:00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须核实,校长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名单报县综招办。
10、8月31日,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录工作结束。
11、9月1日下午18:00前,各校教导主任上报各年级各班异动情况。
12、9月2日中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录取并公示,名单通知到校和家长。
附件四
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区域地图
一年级招生区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