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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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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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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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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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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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文星镇第九督学责任区核查登记。
2.向就读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3.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4.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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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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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入学、转学:须提供“三证”,即监护人务工证明(工商执照、劳务派遣证明),居住消费证明(房产证、社区证明或公安部门出示的暂住证明及水电费证明),户口本。
2.初中入学、转学:须提供“三证一簿”,即学生的全国学籍证明,监护人务工证明(工商执照、劳务派遣证明),居住消费证明(房产证、社区证明或公安部门出示的暂住证明及水电费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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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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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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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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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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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督学责任区(文星中学内) 0730-26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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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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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330(局监察室) 3378330(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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