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局直二级机构:
《湘阴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湘阴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根本措施。为遏制辍学现象反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38号)精神,加大和细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控辍保学力度,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控辍保学”的领导,成立湘阴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倪立祥
副组长:黄念军、李细初、李正銛、余令安
成 员:石 沉、曾青山、刘 学、陈胜昔、许岳良
陈新华等
三、工作目标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小学达100%,初中达99%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完成率达99%以上。
四、工作职责
(一)乡镇中学
1、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中学“一把手”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带头搞好“控辍保学”工作。
2、要实行“专人”具体负责制。乡镇中学要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专人深入社区、村、组、户,并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精准化。
3、要实行“专栏”宣传制。乡镇中学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宣传栏,大力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
4、要建立“三级联动”防辍网。由乡镇中学牵头,建立起乡镇、村委会(社区)、村小组三级联动防辍网,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切实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工作。
(二)县教育局相关股室
1、负责全县“控辍保学” 工作的组织实施,搞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督查和评估。
2、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把休学、其他离校等学籍异动管理关,杜绝学校将辍学学生变相变通申报。
3、要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4、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防止片面追求质量而导致学生辍学。
5、要强化师德教育,使每一名教师都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五、主要措施
1、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全县“控辍保学”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中学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全体教师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即县教育局实行“局领导包片区、股室长包乡镇、普通干部包学校”和乡镇学校实行“校领导包干到年级、班主任包干到班级,任课教师包干到学生”双线三包责任制。通过“双线三包”责任制将“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乡镇中学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要及时向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控辍保学情况,并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限期复学通知书》。
4、建立扶贫助学机制。学校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5、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015〕8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管理学生学籍。并实行控辍保学定期报告制度,即每年3月和9月按时申报。
6、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7、树立正确质量观。各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8、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控辍保学“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9、针对特殊群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要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为这些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联系紧。
10、严格问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全县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诫免谈话等处分。
(1)控辍保学措施不力,辍学率超2%的学校。
(2)不及时和如实报告学生辍学情况的学校和责任人。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责任人。
(4)不及时办理转入学生学籍档案的学校及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