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15
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4-0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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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函〔20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真实准确反映全县劳动力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就业形势,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査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0〕1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力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通过劳动力调查得到的调查失业率是宏观经济四大指标之一,对于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变化、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将稳就业置于“六稳”之首,不断加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摸清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及结构,对县委、县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正确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好劳动力调查的各项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围绕“稳就业”目标任务,7月底前顺利完成样本轮换和数据衔接,每月及时准确更新上报调查数据,切实保障调查数据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样本轮换。本轮第一批6个调查点:文星街道白沙社区、东湖社区,洋沙湖镇名山村,鹤龙湖镇保和垸村,湘滨镇洞庭围村,南湖洲镇东方红村,明确自今年3月起正式启动月度劳动力调查。第二批调查点待上级调查机构抽选完毕后适时启动。文星街道三峰社区、旭东社区,鹤龙湖镇南阳渡社区,新泉镇咸丰围村,南湖洲镇焦潭湾社区等原有5个调查点自今年7月起正式退出调查。

(二)落实调查人员。县国调队落实1名专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劳动力调查工作;县人社局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沟通协调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落实1名分管领导、1名乡镇干部(文星街道2名)和1名村(社区)调查员负责日常调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强化业务培训。县国调队负责组织调查人员参加各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通过现场走访、以查代训等方式开展不定期培训。既要抓好调查制度、调查方法和调查技巧等业务技能培训,又要注重法律法规、保密安全综合素质培训,尽快锻炼出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调查员队伍。

(四)严把数据质量。各村(社区)调查员要做好数据初审,严格做到先审后录,不上报问题数据;相关乡镇(街道)要做好规范调查基础工作,严格把关源头数据质量;县国调队要严格按照《湖南劳动力调查规范化管理办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并按照每月不低于20%陪访率执行陪访,确保数据质量。

三、责任分工

1. 县国调队:负责调查员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补贴标准制定及发放工作;负责样本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调查员完成样本点核实、摸底和数据采集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编码、审核、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调查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完成上级调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县人社局:负责调查员落实和监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调查点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宣传动员和协调沟通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县统计局: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调配七人普的手持电子移动终端、数据采集设备供劳动力调查使用。并与县国调队在调查组织、条件保障、数据共享等方面建立良好合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 县财政局:负责将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开展、宣传动员、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调查人员的落实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调查点的调查工作并对调查工作质量负责。

6. 村(社区)调查员:负责每月4-9日完成宣传和样本核实,预约正式入户登记时间,并对无人居住户进行换户处理;负责每月10-14日(10月份入户登记时间另行通知)手持电子移动终端入户登记、数据初审和上报工作并对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负责调查点基础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保密和调查设备的保管工作;负责配合国调队业务人员完成数据核查修正工作;负责完成与劳动力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劳动力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国调队队长和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国调队、人社局、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以及各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县劳动力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国调队,由县国调队副队长刘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力调查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劳动力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为增强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理解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查员作用,聚焦流动人口、常住群体等重点人群,在调查村(社区)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走村入户发放调查公告、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入户宣传品,引导被调查户的支持和配合,为入户调查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劳动力调查制度,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规范调查基础工作。在新老样本过渡期,要深入分析数据波动的趋势和原因,及时发现和纠正新样本点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做法,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平稳衔接。

(四)坚持依法调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依法依规调查,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人为干扰劳动力调查活动,以及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