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雅木业木门建设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年产8万条门)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于近期对《合雅木业木门建设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年产8万条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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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雅木业木门建设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年产8万条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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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沙湖片区芙蓉北路西侧、顺天大道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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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合雅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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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星瑾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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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合雅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于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沙湖片区芙蓉北路西侧、顺天大道南侧建设木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1748.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栋生产厂房、1栋原料仓库房、1栋办公楼、1栋员工生活楼、1栋试验楼以及其他辅助用房,并配套建设环保、排水、供电、消防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通过填充料、下料、涂料、热压、机加工、喷漆等工序生产木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8万条门。(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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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下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腻子粉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其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5#)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管道屋顶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厂界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含有抹布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水帘柜废液、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七)落实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八)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88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