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水稳及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水稳料和8万吨沥青混凝土)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4年10月21日我局拟批准《预拌水稳及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水稳料和8万吨沥青混凝土)》,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预拌水稳及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水稳料和8万吨沥青混凝土)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袁家铺社区先锋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雄跃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泛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雄跃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建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袁家铺社区先锋组(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6分8.271秒,北纬28度36分50.450秒),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万元),项目总用地12940m2。项目利用沥青、砂石、矿粉、沥青铣刨料、水泥、水等为原辅材料,建设年产12万吨水稳料生产线和8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破碎筛分区、水泥稳定土拌和区及1栋3层综合楼、危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砼浇筑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肥利用。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利用;生产废水(含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喷水雾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生产线、原料堆场须建设在全封闭结构厂房内,厂房内部上方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喷嘴,定期喷水雾,减少粉尘的逸散;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石料卸料、堆存、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溢料仓、矿粉罐、回收粉罐粉尘、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冷料仓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器废气、烘干废气经处理后,其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要求,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共用后通过1根20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搅拌、出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其中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后共用1根20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油锅炉标准后通过经1根20m高(4#)排气筒高空排放;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m高(5#)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达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集中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不合格骨料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焦油、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7.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4t/a、NOx≤1.7t/a、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