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年产1000台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及锂电池回收设备(PPH容器)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1-30 15:54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批准《年产1000台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及锂电池回收设备(PPH容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年产1000台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及锂电池回收设备(PPH容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龙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玖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玖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岳阳市湘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龙片区湖南奥莎电梯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5分52秒,北纬28度31分47秒),公司拟投资9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470m2。项目以PPH聚丙烯颗粒、PPH板材、PPH法兰、色母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原料混合、搅拌、挤出缠绕、脱模、切割、底盖焊接、组装、法兰装配等工序生产PPH容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车间、装配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环保等其它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洋沙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挤出、缠绕、天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后,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后通过2根15m高(1#、2#)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成品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内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七)你公司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1t/a,VOCs≤1.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