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润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鱼制品熟食200吨、豆制品熟食115吨、肉制品 熟食20吨、淀粉制品熟食100吨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润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鱼制品熟食200吨、豆制品熟食115吨、肉制品熟食20吨、淀粉制品熟食100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鱼制品熟食200吨、豆制品熟食115吨、肉制品熟食20吨、淀粉制品熟食1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岳府村熊家组湖南省中康油业有限责任公司空闲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润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至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润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岳府村熊家组湖南省中康油业有限责任公司空闲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经度:112°58′15.578″、纬度:28°38′28.443″),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79m2。项目利用小鱼干、食用油、盐、味精、香辛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浸泡、清洗、油炸、卤制、拌料等工序生产鱼制品熟食;利用大豆拉丝蛋白、食用油、盐、味精、香辛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浸泡、油炸、拌料等工序生产豆制品熟食;利用鸡鸭鹅等肉制品、食用油、盐、味精、香辛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解冻、腌制、油炸、卤制、拌料等工序生产肉制品熟食;利用干淀粉制品、食用油、盐、味精、香辛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浸泡、拌料等工序生产淀粉制品熟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放区、生产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办公区、休息区及食堂,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他生活配套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由槽罐车拖至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氯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由槽罐车拖至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采用密闭生产,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周边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池加盖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码废气经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及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2017)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锅炉废气经处理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30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车间卤制、蒸煮废气经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油炸工序废气经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由1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生物质燃烧器燃烧废气经处理达《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声环境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墨瓶、废稀释剂瓶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植物油、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3t/a,NOX≤0.3t/a,CODr≤0.3t/a,NH3-N≤0.1t/a,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