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3年4月20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阴县石塘镇平益村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投资1203.62万元在湖南省湘阴县石塘镇平益村(湘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南侧,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6′54.082″,北纬28°44′6.108″)实施湘阴县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本项目总用地3325.6m2,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处理量20t/d。(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时产生的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用水、车辆冲洗水,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相邻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现代环保能源(湘阴)有限公司处理系统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值后进入现代环保能源(湘阴)有限公司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焚烧发电厂冷却塔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综合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毛油罐、事故应急及初期雨水池、存放化学品辅料库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餐厨垃圾的输送、处理各环节应做到密闭,并设置臭气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密闭的部位应设置局部排风除臭装置。确保厂区内有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车间恶臭气体经除臭系统收集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储存处置,粗油脂需交由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回流餐桌;其他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 5、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