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砂扩产1.1万吨/年、配套1万吨/年瓷砖胶及0.8万吨/年装饰辅助砂浆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2年11月1日我局拟批准《干粉砂扩产1.1万吨/年、配套1万吨/年瓷砖胶及0.8万吨/年装饰辅助砂浆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干粉砂扩产1.1万吨/年、配套1万吨/年瓷砖胶及0.8万吨/年装饰辅助砂浆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岳府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8月16日取得了原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6万吨干粉砂、硅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湘阴环评批[2016]38号;于2017年3月25日取得了原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6万吨干粉砂、硅砂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批复》;于2018年06月编制了《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6万吨干粉砂、硅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由于公司发展需求,拟建设干粉砂扩产1.1万吨/年、配套1万吨/年瓷砖胶及0.8万吨/年装饰辅助砂浆项目,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在湖南省宋家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扩建,该项目利用河砂、水泥、纤维素、乳胶粉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烘干、筛分、搅拌等工序生产干粉砂、瓷砖胶、装饰辅料砂浆,扩建后项目规模达到年产干粉砂20000t、瓷砖胶10000t、装饰辅料砂浆8000t,硅砂3600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物料区、固废暂存间,并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膜除尘塔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与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项目原料堆场采取设雨棚、固定围挡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车辆运输采用篷布遮盖,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由顶部呼吸阀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瓷砖胶、装饰辅助砂浆生产线中配料、搅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塔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烘干砂生产线中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生物质燃烧灰渣、砂筛分杂质、废包装袋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