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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彩螺水性节能环保建筑涂料生产基地项目(年产8万吨水性涂料,100万平方米贴片石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6-30 09:29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21年6月30 日我局拟批准《金彩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彩螺水性节能环保建筑涂料生产基地项目(年产8万吨水性涂料,100万平方米贴片石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金彩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彩螺水性节能环保建筑涂料生产基地项目(年产8万吨水性涂料,100万平方米贴片石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阴工业园

建设单位

金彩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金彩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阴工业园(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4′13.52″,北纬28°38′44.96″)建设8万吨水性涂料和100万平方米贴片石项目生产线,项目用地面积为40215.61m2,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1F的生产厂房,1栋4F的多层生产厂房,1栋5F的宿舍楼,1栋5F的综合楼,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及1间固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消防、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有助剂罐、储罐、粉体中间罐、搅拌釜、分散釜、切割机、多功能破碎机、电加热烘干隧道机(含塑型机)等。水性涂料主要以丙烯酸乳液、钛白粉、石英砂(含彩砂)、水性防沉剂、水性成膜助剂、水性增稠剂、水性调节剂、重质碳酸钙等为主要原料;贴片石主要以丙烯酸乳液、80-120目雪花白、150目白云石、重质碳酸钙、水泥等为主要原料。水性涂料主要生产工艺为:计量配料-搅拌和分散-调色搅拌-产品检测-包装入库;贴片石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塑型烘干-切割-包装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冷凝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冷凝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2.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通风、防尘及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储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管道收集后和投料、出料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中标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1#)排放;粉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后通过16m高排气筒(2#)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中标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3#)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附录B表B.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5.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9t/a、氨氮≤0.1t/a、VOCs≤1.315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