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省委、省政府此前已先后部署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实施“十大”重点领域和“九大”片区综合治理,累计清退黑杨40.1万亩,修复洞庭湖湿地71.4万亩,拆除围网472处124.5万亩,拆除矮围2818公里,非法采砂和环湖造纸污染企业全面退出,湿地自然保护区内99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使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所在。”湖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林山指出,因林业部门和湿地保护区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区域交叉重叠与职责不明并存、执法措施不硬、处罚裁量不一等问题,破坏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湖南省林业局联合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林业部门,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的执法力量,开展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联合巡护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将重点巡查码头、湖汊等区域;主要围绕开(围)、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光伏发电等不符合湿地保护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排污以及其他的破坏湿地行为,冀以推动《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水平。
李林山表示,联合巡护执法行动要聚焦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巡护上,要针对今年洞庭湖枯水期提前、水位创历史新低,导致洲滩干涸、候鸟食物减少、栖息地范围缩减,候鸟可能在湖内相对集中并向湖外流域扩散等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加大巡护力度。
在打击上,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湿地、违法采砂、违法捕捞、违法猎捕候鸟、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乱采滥挖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交叉地带、重叠区域的执法问题,确保保护区全覆盖。
在整改上,重点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洞庭清波”行动、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所有问题全部销号。在管理上,则应重点探索建立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联合巡护一体化执法机制,真正做到协同作战、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完)
责任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