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4)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4) | |||||
编稿时间: 2022-10-20 来源: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核查处置公示-2022年10月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CP22430624569930509 | 湘阴县长银超市 | 姜 | 铅(以Pb计) | 2022年6月8日,本局依法委托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姜”抽取样品检验。2022 年6月29日,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湘ZX(检)(2022)第(4-52-162)号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铅(以Pb计),mg/kg 标准指标≤0.1,实测值 0.144;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7月22 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遂于2022年7月22 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构成“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元,并处罚款990元;罚没合计1000元,上缴国库。 |
2 | NCP22430624569930863 | 湘阴百树山农产品东茅店 | 樟树港辣椒 | 镉(以Cd计) | 2022年7月20日,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城所收到由县局移交办理的三份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湘ZX(检)(2022)第(4-52-213号、湘ZX(检)(2022)第(4-5-222)号、湘ZX(检)(2022)第(4-5-216)号,该三份报告均被湖南正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为镉(以 Cd计)况及立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湘阴百树山农产品冬茅路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了解,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并表示确实不知道所采购的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湘阴百树山农产品冬茅路店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下架处理,免予处罚。 |
3 | NCP22430624569930854 | 生姜 | 铅(以Pb计) | ||
4 | NCP22430624569930857 | 小米椒 | 镉(以Cd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