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招商引资等经济领域,加大司法办案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本院成立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意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近年来,本院全面依法履职,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加强送法入企。如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宣传检察职能,倾听企业家呼声;邀请工商联领导、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检察职能与企业法治环境优化”展开高层对话。
本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方面,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少捕、少押、慎诉”、“快速办理”等司法办案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及人员依法不起诉,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三年来,共对雷某、周某非法占用林地、某置业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刘某拒不执行判决等6案1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本院积极适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人担任听证员,从法律适用、政策解读、人情事理等多角度、全方位深入释法说理,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加强普法宣传,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三年来,共举行听证会6次。
2021年2月2日,本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龚煌主持了秦某等三人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开听证会。秦某三人均系某房产公司员工,因公司开发的某楼盘与某食品厂存在土地权属纠纷,引发刑事案件。考虑案件涉及两家民营企业,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参会各方的意见,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平息双方矛盾。2021年2月7日本院依法对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