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这是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一次大规模的党内生活实践,涉及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尤其需要我们以最讲认真的精神一抓到底,做好具体组织指导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深刻认识这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主动参与,坚决克服与已无关的想法、不以为然的认识。要始终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无论是谈心谈话、对照检查,还是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都要不折不扣地落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确保不搞变通,做到从严、从实。为保证这项工作好操作、能落地、有质量、见实效,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湘阴群组发〔2014〕22号)精神,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确保党员参会参评率。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理清党员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党员台账,通知党员认真准备并按时参会。对外出的流动党员,应督促其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返回流出地参加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因故不能返回又没有参加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以通过QQ、网络视频、手机电话、书信、微信多种方式组织他们参会参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上班实行“三班倒”的企业、医院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灵活安排时间,创新参评方式,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一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接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二、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程序。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进行对照检查,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会还要根据听取意见和平常了解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然后,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湘阴群组发〔2014〕22号文件规定的7个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较多(支部党员50名以上)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以分党小组(或联组)进行,党支部委员要分工参加指导各党小组会议。分党小组进行党员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后,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各党小组(或联组)通报组织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然后上级点评、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列席会议的群众代表除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外,还可以在会上对党支部和党员提出意见建议。每一个基层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上级党组织都要派人参加,加强具体指导。
三、注意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根据省、市委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最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又提出要求,因特殊原因不便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的,应报县级党委同意。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有利于在对党员进行测评中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企业、学校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也可邀请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列席党员大会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的数量。参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应不少于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评。村党组织在确定参评群众代表时,要确保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优先考虑非党员村民小组长、乡村教师、医生、种养大户、专业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有一定影响的村民代表。
四、准确把握评定等次和比例。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时,由支部全体党员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由群众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并根据每个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每名党员的实际表现合理确定评议等次。在具体把握上,“好”包括“优秀”,但不等同于“优秀”;“差”包括“不合格”,但不等同于“不合格”。从基层党员队伍总体的实际情况看,“好”还是占多数。要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基层党员队伍的总体状况。测评情况一般由党组织掌握,由党支部根据对每名党员的测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对评定等次为“好”的,其测评的“好”票一般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测评的“差”票比较多的(一般达到三分之一左右),经核实确实表现差、党员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可考虑评为“差”的等次。党支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测评与党员测评分别计票,群众代表测评票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群众测评“满意”票低于三分之二的党员,评定意见一般不能评为“好”;“不满意”票高于三分之一,平时表现确实是差的,其评定意见应考虑为“差”。对党员的评定意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五、准确把握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和标准。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有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提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各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分别细化发挥党员作用的具体内容,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同时,要把机关在职党员参与“三访三解三比三促”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
六、注意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形成的评定意见,要及时向每一位党员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定意见为“一般”、“差”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逐个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党员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进方向。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七、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和充分准备,精心组织推动。一是,各级领导要办点示范。根据县委安排,县“四大家”县级党员领导要带头到所联系的乡镇或县直单位,参加指导1个基层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到村、社区和本系统、本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具体指导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同志的联系点要先行一步,探索总结经验验,指导面上工作。二是,要分系统、分行业和以乡镇为单位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民主评议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三是,县委督导组和各单位、乡镇指导组要各负其责、从严把关,对那些谈心没有谈透谈通的、对照检查不深不实的,对那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肃、不认真、走形式的,要敢于指出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各单位、乡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抓紧谋划安排,加快工作进程,督促指导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在8月中下旬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少数软弱涣散党组织、改制破产企业党组织等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上级党组织要督促其先行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中共湘阴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