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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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大光委员:
一、耕地保护事关农业稳定、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之大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4】11号)已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事项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要求:1、严格管理政策;2、引导科学选址;3、优化审批服务;4、强化监管执法;5、加强宣传引导。
二、我局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补充,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不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
三、交通建设项目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我局规划股牵头,进行合理科学选址规划,本着节约集约土地原则,严防浪费耕地现象发生。
四、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推行农场化经营。
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具有借鉴意义。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领导部署,在工作中充分吸收委员们的建议,不断探索创新保护耕地资源的新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各级保护耕地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目标任务,并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宅基地乱占耕地的巡查和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凝聚相关部门力量共同提高耕地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县国土局
2015年6月4日